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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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1:15
可以,根据最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简言之:男方参保,女方生育医疗费可以报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1:15
目前,在武汉市,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只享受本人的护理假津贴,也就是照顾老婆生产十天假期的工资补偿,在老婆生产后持出院小结、准生证等资料向单位所在辖区社保处申请,具体金额系数按照单位给男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基数为准。
根据《社保法》规定,明确指出的是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其中的,“国家规定”有特定范围,即,女方参加了居民医保,或者新农村合作医疗等,有小部分生育相关待遇可享受。目前武汉市参照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