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2:10
共2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3-18 16:31
根据《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2、取得的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3:39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9%。
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
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所谓无车承运业务,就是无运输工具承运货物运输业务,就是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