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2:5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4:42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业务,可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2、未*的自然人不得申请代开*专用*,下列情况除外:
(1)销售或者出租其取得不动产,可以再缴纳税款的同时,向地税局申请代开*专用*。
(2)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普通*或*专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6:17
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除出租出售不动产可以开具*专用*以外,其他只能开具*普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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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是不可以到税务局开具*专用*的,可去税务局代开*专票的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
根据《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
第七条
*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时,应填写《代开*专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工本
扩展资料:
《*专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20:16
这个是不可以的,只有工厂企业里的会记才有这个权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22:41
可以的,可以代开专票和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