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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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2:32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