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镇江市学生医保是按学年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即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参保学生的待遇享受期,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享受医保待遇的。如果你是在异地南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9月底前办理报销,逾期就不办理报销了。你小孩是8月份发生的费用,现在是9月,所以这个月你应尽快去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