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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门女婿在她家生活了六年要离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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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0:11

您好,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男方协商,就离婚涉及到的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住房问题解决方案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解除合法夫妻关系。若协议不成,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即向男方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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