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1:1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0:31
根据你上面所说的,我认为不合法!法律条文就不说了,网友列的很清楚!重点给你分析一下:
早上8点上,晚上六点下,每天工作8小时,如果真是工作8小时,这个没错,那就意味着你们中午休息两个小时了?
问题在于单休,《*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如果是单休,那么你们每周肯定超过40小时了啊,8x6=48小时,超时部分应该支付加班费,你们肯定没有加班费,也就是说,单位每周剥夺你8个小时,一个月就是32个小时,一年就是416个小时,而且不给加班费,怎么可能合法呢?
严重不合法!
以上请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0:31
符合《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在双休日加班一天是经过劳动者同意就更正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0:31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所以你的公司合乎劳动法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0:32
不符合,但是你又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