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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女王面膜是传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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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8:17

叫我女王面膜不是传销

叫我女王面膜是由杭州朵琳美容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备案编号为浙G妆网备字2014004391,生产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三路18号

杭州朵琳美容用品有限公司Hangzhou Dolink Cosmetic Co. Ltd.,是一家集彩妆、护肤品、美容保健食品等原料开发、配方研发(ODM)、产品研发、专业检测、品牌体系策划BTS (Brand Tactic System)、供应链整合(SCM)为一体的专业性公司。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输入杭州朵琳美容用品有限公司点击确认。

3、之后就能搜索到该企业信息。

4、点击杭州朵琳美容用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正常营业,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网-杭州朵琳美容用品有限公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8:17

作为商品的面膜本身,不会传销,但不排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它作为载体进行传销。是否传销,按运作模式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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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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