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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拆迁停产停业赔偿给产权人还是营业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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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6

征收方应当直接补偿给产权人。对于实际的营业人能否从被征收人处取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首先要视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法律实务中,因为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令第590号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这里的征收拆迁时的被征收人,明确为房屋所有权人。即上述的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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