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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北京哪家征地律师口碑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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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1

北京拆迁律师贾启华,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赔偿、安置补助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原则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2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2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北京知名的拆迁律师事务所中在明律师事务所做的比较专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3

大家可以参考《新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不能参考地方*制定的标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靠谱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3

根据自身案件多咨询律师,找有意向的律师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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