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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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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21:3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财产不一定属于个人所有,有限责任公司是的法人,具有的财产权,并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还是分离的。公司财产是公司的财产,股东财产是股东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的,股东个人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所有财产, 包括货币、实物和其余有形财产, 还包括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无形财产财产。其还包括通过外债、资产回报、营业收入和其余手段获得的财产。法定代表人财产是指以法人为代表的个人财产。当法定代表人也是股东时, 就有义务向公司出资, 在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转换为公司财产的过程中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财产, 并严格按照规定行使公司的产权法人代表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 只有在公司解散后, 公司的债务总额在清偿后, 个人股东才能按照出资或其余协议的实际比例划分公司剩余财产。一般情况下,公司财产为法人所有而非自然人所有,所以公司负债再多,也不能像股东追索。但是对于一人所限公司,如果其将公司财产转移到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还不能追索,实际上就会造成不公平,所以必须要明确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分开才能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21:34

  1、有限责任公司是的法人,具有的财产权,并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还是分离的。公司财产是公司的财产,股东财产是股东财产。
  2、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的,股东个人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叫“揭开公司的面纱”或者“公司人格否认”规则。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21:34

解: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表现在:第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1个股东,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以上的股东。第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是一个自然人的话,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同,前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后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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