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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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22
法律分析:遗失《劳动手册》,可以要求补发。补办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工作人员会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予以核实。确认为失业的,为其提供劳动手册登记号,并在本人申请上盖公章。
2、凭上述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遗失登报手续,并凭已办理遗失登报手续的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要求补发《劳动手册》。
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补发《劳动手册》后,会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劳动手册》字样”。如果资料齐全,整个补发过程当天就可完成。《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