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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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李贺的《咏马》么?全文是否:“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
李贺原非咏物诗人,也不是养马、识马的专家。他名为咏马,实是写怀,借马为言,以马自况,表达他对于识才、用才的见解。对这一点,后人看得十分清楚。明代评论家曾益说过:“贺诸马诗,大都感慨不遇以自吟也。”他往往通过马的内心活动去表现它的际遇和周围环境。长歌当哭,为千古怀才不遇之士,洒一掬同情之泪。清人王琦注云:“马诗二十三首俱是借题抒意。或美,或讥,或悲,或惜,大抵于当时所闻见之中各有所比。言马也,而意初不在马矣。又每首之中皆有不经人道语。人皆以贺诗为怪,独朱子(熹)以贺诗为巧,读此数章,知朱子论诗真有卓见。”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何当金络脑,快步踏清秋!
诗人说,如果得获知遇,我将在那自沙似雪的安边朔漠之间,在那燕然山一钩新月之下,戴着金线编成的络头,趁着气爽天高的清秋,在疆场上纵横驰骋一番。这里充满着翘盼知遇、以期一展所长的壮志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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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房兵曹胡马 ??
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稜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1.房兵曹:人名,不详;兵曹,兵曹参军,官职名。州府所置官职,掌军防、驿传诸事。
2.胡马:泛指西北胡地所产之马。
3.“房兵曹胡马”之意即:其诗所赋咏刻画者,房兵曹之胡马也。简单的说就是“歌咏房大人的产自西北的骁勇战马”的意思。
所以房兵曹就是姓“房”的一位兵曹参军(呵呵,和周校长、李主任同理),管理驿传事务,自然少不了和名马打交道,有如此骁健之大宛名马就不奇怪了。
“胡”就不用多说了,是我国古代对西北少数民族的贬称,概有“五胡”:匈奴 羯 羝 羌 鲜卑。素有“北胡南夷”之说。
全诗意思:
胡人有一种叫“大宛”的马,此马骨瘦嶙峋。
耳朵如批开的竹子一样直竖,蹄下如风般轻盈。
要是能骑着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真是值得托付此生。
有这样善于奔腾的骏马,天下任我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此诗是杜公借以自喻也。看上去是写马,其实是在写人,写自己,写一个雄心勃勃的男儿性情。时公年壮气盛,骁腾世间,所叹者未遇伯乐,无以自售。杜甫一生怀有远大抱负和志向,他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首诗借咏友人房兵曹胡马而言心中之志,充分体现了杜甫蓬勃向上、锐意进取之精神及遒劲豪迈的诗圣风格。这首诗非一般咏物诗生硬外加上的言志,而是于咏马之中表现出诗人的情与志。杜甫写马,可谓已达形神俱似之境,首句点明来历不凡(大宛产良马),接着倒装刻画,“锋棱”置前,给人顿生这匹胡马骨峻神清的第一印象;接着诗人尤极善相马的伯乐,观完骨相继察双耳,尖削劲挺的双耳更衬映出马的精悍,复再述马的本领与功力,一个“入”字,韵味十足,侧写马快,正写马疾驰时脚蹄几不落地的飞爽感受;咏马之后转入言志,诗的后两联,借写胡马的品格,表达了对朋友的期望,更表达了诗人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抱负。杜诗圣极口赞誉这匹宝马良驹能穿空阔度险峻越障碍甚至足以托付生命!末联既是言马更又言人,鼓励友人房兵曹,身为兵曹参军,当有万里之志、英豪之气!这虽是激励友人,更反映出诗人自己的壮阔胸襟!!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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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李贺的《咏马》么?全文是否:“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
李贺原非咏物诗人,也不是养马、识马的专家。他名为咏马,实是写怀,借马为言,以马自况,表达他对于识才、用才的见解。对这一点,后人看得十分清楚。明代评论家曾益说过:“贺诸马诗,大都感慨不遇以自吟也。”他往往通过马的内心活动去表现它的际遇和周围环境。长歌当哭,为千古怀才不遇之士,洒一掬同情之泪。清人王琦注云:“马诗二十三首俱是借题抒意。或美,或讥,或悲,或惜,大抵于当时所闻见之中各有所比。言马也,而意初不在马矣。又每首之中皆有不经人道语。人皆以贺诗为怪,独朱子(熹)以贺诗为巧,读此数章,知朱子论诗真有卓见。”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何当金络脑,快步踏清秋!
诗人说,如果得获知遇,我将在那自沙似雪的安边朔漠之间,在那燕然山一钩新月之下,戴着金线编成的络头,趁着气爽天高的清秋,在疆场上纵横驰骋一番。这里充满着翘盼知遇、以期一展所长的壮志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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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房兵曹胡马 ??
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稜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1.房兵曹:人名,不详;兵曹,兵曹参军,官职名。州府所置官职,掌军防、驿传诸事。
2.胡马:泛指西北胡地所产之马。
3.“房兵曹胡马”之意即:其诗所赋咏刻画者,房兵曹之胡马也。简单的说就是“歌咏房大人的产自西北的骁勇战马”的意思。
所以房兵曹就是姓“房”的一位兵曹参军(呵呵,和周校长、李主任同理),管理驿传事务,自然少不了和名马打交道,有如此骁健之大宛名马就不奇怪了。
“胡”就不用多说了,是我国古代对西北少数民族的贬称,概有“五胡”:匈奴 羯 羝 羌 鲜卑。素有“北胡南夷”之说。
全诗意思:
胡人有一种叫“大宛”的马,此马骨瘦嶙峋。
耳朵如批开的竹子一样直竖,蹄下如风般轻盈。
要是能骑着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真是值得托付此生。
有这样善于奔腾的骏马,天下任我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此诗是杜公借以自喻也。看上去是写马,其实是在写人,写自己,写一个雄心勃勃的男儿性情。时公年壮气盛,骁腾世间,所叹者未遇伯乐,无以自售。杜甫一生怀有远大抱负和志向,他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首诗借咏友人房兵曹胡马而言心中之志,充分体现了杜甫蓬勃向上、锐意进取之精神及遒劲豪迈的诗圣风格。这首诗非一般咏物诗生硬外加上的言志,而是于咏马之中表现出诗人的情与志。杜甫写马,可谓已达形神俱似之境,首句点明来历不凡(大宛产良马),接着倒装刻画,“锋棱”置前,给人顿生这匹胡马骨峻神清的第一印象;接着诗人尤极善相马的伯乐,观完骨相继察双耳,尖削劲挺的双耳更衬映出马的精悍,复再述马的本领与功力,一个“入”字,韵味十足,侧写马快,正写马疾驰时脚蹄几不落地的飞爽感受;咏马之后转入言志,诗的后两联,借写胡马的品格,表达了对朋友的期望,更表达了诗人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抱负。杜诗圣极口赞誉这匹宝马良驹能穿空阔度险峻越障碍甚至足以托付生命!末联既是言马更又言人,鼓励友人房兵曹,身为兵曹参军,当有万里之志、英豪之气!这虽是激励友人,更反映出诗人自己的壮阔胸襟!!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