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5:1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7:31
有8年过期的,也有5年过期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7:31
山东大学*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2014-02-13 22:44 来源:31省市学位英语网编辑整理 [大 中 小]
根据*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字[1992]10号文件规定,*高教本科毕业生准予授予学士学位。为了保证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并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范围
1.凡我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各种办学形式所培养的有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主考专业的应届本科自考毕业生。
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或设置的*高校举办的函授、业余专科起点的本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学校向我校推荐者。
第二条 授予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习期间各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均一次性通过且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75分以上(含75分)。
3.学位主干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或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
4.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学士学位
1)有考试作弊记录。
2)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经学校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者,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4)自考毕业生不选考英语(二)课程且用14学分顶替的。
第三条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与办法
1.按我校学校委员会《山大教字[]008号》文件规定,我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由校学位办统一管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具体实施。
2.*本科毕业生所在院、部和学习中心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的思想*表现、在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及报名材料上报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
3.学校学位委员会对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评审,坚持与授予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同标准授予。
4.学校审批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核,核准后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授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7:32
毕业一年内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