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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 《水祭>《忘川》《树妖》在《小说绘》第几期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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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4:02

  《水祭》随刊附送
  《忘川》外传
  《树妖》我是一只妖怪,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哪一年已经不记得,七百年前?!一千年前?!或许更早。
  在我未得*型的时候,每至隆冬盛夏两季,总有形色各异年岁参差的人类,怀着各自的心思,或独来独往,或携家带口,前赴后继昼夜不分地攀上与天相接的浮珑山。
  虔诚的汗水,尽入我眼;堕崖的尖叫,尽入我耳。
  端立山颠,俯瞰着匍匐在脚下的幸运儿,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他们的朝拜,任由他们哆嗦着双手,把一条条五色锦线挂在我的身上。
  愿望有多少,锦线就有多少。
  这些人,视我为神,执拗地以为我可以给予一切他们所渴望的庇佑。千百年来,他们不在乎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峰,无视山脚深谷下的累累白骨,不顾峭壁上遍布毒荆,甘心以自己的性命,彰现无限的虔诚——对我的虔诚。
  但是,我不是神,实现不了他们任何愿望。
  身上的七色光晕,不过是为了在黑夜里吸引无知的飞鸟小兽供我果腹而已,却被以讹传讹地认作福泽人间的佛光神迹。
  天大的误会,真是罪过。
  不过,不是我的罪,是人类的一相情愿与偏听偏信的陋习罢了。
  所以,我懒得澄清。身为一个妖怪,却被当做神一样的崇拜,这种感觉我并不排斥,还有点喜欢。另外,观赏完全不同的脸孔,听着千奇百怪的祈愿,比起终日面对不能说话不能动的岩石花草,活生生的人类更有利于打发我无聊的时间。
  是的,我的时间很无聊,我的生活很孤独。浮珑山颠就是我全部的世界,除了这里,我哪里也不能去,数百年如一日地看着同一片风景,日出日落,风起风止,花开花落,没有哪一天是特别的。
  每当目送着心满意足的人类离开时,我总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跟他们一样,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
  山下的世界,是我一直以来的渴望。
  然而,我不能离开这里,寸步都不可能。
  因为,我是一只树妖。
  我的生命在坚硬的土石下盘根错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扩张茁壮,长势异常地好。我心里很清楚,离开了土,树只会有一个下场。
  要活着,就不能有自由。
  这就是身为树妖的宿命,有点荒唐,有点残忍。
  不过,我已经逐渐习惯了这种纹丝不动的日子。比起那些默默无名隐没在不起眼角落里的同类,我兴许能说得上是幸运了。因为,我背负着“神”的光环,拜它所赐,我总算还能拥有一些虚伪的快乐,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值得庆幸,是吧?!
  其实,要改变这种宿命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修*型,就可以脱离真身自由行动。这办法我很早很早之前就知道。但是,对我而言,这“办法”等同于幻想。以我的肤浅修为,恐怕撑不到*的那天便化作一抷沙土,形神俱消了。有生命的东西就不会有永远,妖精也一样,千年也罢,万年也好,总有消亡的一天。跟人类从生到死的道理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短,一个长而已。
  没有不死的人,也没有不死的妖怪。
  一只树妖,却渴望自由。
  静如止水的颓废日子,幻想与绝望并存。
  然而,当我抱定在浮珑山终老至死的无奈想法时,我自欺也欺人的生活,没有任何预兆地终结于一个炎炎夏日的夜晚……

  他刚刚从崖下救回了一对失足的*,大难不死的人坐在山边,惊魂未定。然,他们没有对救命恩人说半个谢字,不是害怕到忘记,而是不知道要对谁说。
  他故意隐了身形,凡人看不到。
  可是,我能,一清二楚。
  他靠在我身上,沐着清亮的月光,耐心地等待着这一批朝拜者的离开。
  除了那些人与猎物,再没有谁如此接近过我,我不欣赏人在乞求时的卑微,以及猎物在被捕时的恐慌。但是,我喜欢他。喜欢他过人不*人的灵气,冰凉深邃,却有柔软的温暖……
  “从今往后,不得如此。”
  人,终于尽数散去,他对我说了第一句话,淡定从容,不笑不怒。
  我虽活得孤绝,却不愚钝,隐晦的责备与警告令我不快。
  七色光华从我的身体里层层跃出,映得半壁山头流光溢彩。风动我动,婆娑曼妙,摇曳生姿,引人注目之势犹胜从前任何时候。
  我故意的。
  一只不知名的白色鸟儿没有任何防备地落进了我的陷阱,站在美丽剔透的枝叶间婉转鸣唱。
  无声无息,我移动着万千枝叶中的一枝,接近着今天的猎物。
  鸟儿只顾为自己动人的歌声陶醉,嗅不到半点死亡的味道。
  轻轻一扬,迅速套住了脆弱的脖子,只要再用点力气,这小东西就会永远告别它引以为傲的歌声。
  猎物扑腾着翅膀,几片白色的羽毛轻飘飘乱纷纷地散落在枝桠间。
  其实,现在并不饥饿,我只想告诉面前的人,若不是无知地贪恋我的魅力,他们不会丢掉性命。我从不曾*过谁,人类也好,鸟兽也罢,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心甘情愿,怎能怨我。
  但是,我无声的反驳被他制止了。
  一滴透明的水珠从他指间弹出,不偏不倚地击中了我攫住了鸟儿性命的“手”。
  酸麻微疼的感觉,传遍了我身上每一条叶脉。
  由不得我说不,我松了“手”。
  扑啦啦逃向天际的鸟儿,成了第一个有幸活着离开的猎物。
  “顽劣的小妖。”他收回望向鸟儿去处的目光,缓步走到我面前,夜风撩动他月白色的袍子,垂在腰间的缎带随风而舞,拂过我的脸,竟然*的。
  “冤魂不息,一状告到冥府,拿你是迟早的事。”
  拨开一缕被吹到眼前的黝黑长发,他“提醒”我。
  拿我?他真以为我孤陋寡闻吗?!
  这么多年来,我听过的哭诉不计其数。我深知,天下间,比葬身浮珑山的“冤魂”冤枉一百倍的枉死鬼何其多,冥府能管得了多少?!
  我需要食物,也需要人类的崇拜。
  没有食物,腹空;没有崇拜,心空。
  像他这样自由来去的逍遥神仙,怎能体会一只树妖的心思。
  是的,他是个神仙,身不染尘,高高在上。
  从他一靠近,我就洞悉了他独一无二的身份。
  因为他是神仙,所以,时刻展露对苍生的悲悯之心是他天经地义的责任。可是,“苍生”里从来就不包括妖精,这是上界正道千万年来定下的规矩。
  我为刚才对他的“喜欢”而后悔,盘算着他接下来会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一只“顽劣”的树妖,毁了我肤浅的道行,还是,立即就地正法?!
  毕竟,只要他愿意,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给我灭顶之灾,还能凭添一个为民除妖的美名。
  今天,遇到他,我会有何后果?
  “我在此,由不得你胡来。”
  淡淡一句话,凉透我心。
  果真被我料中,妖怪没有资格反驳神仙,一旦触怒对方,陪上的只有自己的性命。
  浮珑山颠的“神树”,即将不复存在。
  片刻时间,从杀人跌入被杀,角色转换如此迅速,超出了我全部的想象。从人类那里听来的“杀人偿命”、“恶有恶报”之类的词句一个个幸灾乐祸地跳到我心里。
  虽然不满意我的生活,可是,我依然留恋我的生命,能看能听能呼吸,好过无知无觉的黑暗死寂。
  我没有“顽劣”到可以对死亡嗤之以鼻,所以,我真心实意地害怕着,夹杂着对他的怨恨。
  “别让我死得太难受,慈悲的神仙。”
  是气话,也是实话,是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
  我恐惧,但是绝不低头哀求。
  他的眼里有笑意,深不可测。
  清澈灵动的水波从他修长的指间旋绕而出,鳞鳞光点,闪烁其中。一圈一圈,层层叠叠,优雅缓慢地汇入他的掌心,开成了一朵无色的莲花。
  山腰处,一片荷塘,翠红相间,正是盛放之季。可是,没有一朵堪与他手中的媲美。
  人映花,花映人。
  尽管处在这般绝境,我还是要承认,这是我此生所见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神仙就是神仙,即便是毙命的武器,也要尽善尽美。
  无怪人类崇拜他们,也无怪那么多人梦想成为他们的一员。
  “去。”
  他摊开手来,嘴唇微微一动。
  世上最美丽的那朵莲花,旋转着,朝我飞来。
  他总算动手了。
  我知躲不过,索性横下心来,直视着已然盘旋在我头顶的“花朵”,等待生命的终结。
  听不懂的咒语从他口中传至我耳内,反反复复,乱我心神。
  莲花,忽然停止了转动,散出数道薄而透明的白光后,笔直地坠了下来,坠进了我的身体。
  第一次有了“冷”的感觉。
  不由我控制的力量从土下的根基不断扩散到我全身,一阵强过一阵,似要将我的元神从真身里剥离一般。
  此时无风,可每一条枝,每一片叶都在抖动,沙沙作响。
  视线仿若被浇了一层水,越来越模糊。
  这就是妖怪临死前的症状么?!
  应该是吧。还好,并不如我想象般的痛苦。
  一地月光,花草怪石,还有,站在面前微笑的白衣神仙,是我在这世界上看到的最后光景。
  混沌之中,不辨生死。
  只觉做了个梦,梦到自己修成了人型,又笑又跳,兴奋地奔跑在硌脚的土地上……

  什么东西,硌得我全身很不舒服!
  嗳?!不对。
  树妖怎会有被“硌”的感觉?!
  飘到九天云外的意识重新聚拢到了一起,一点一点催促着我睁开了眼睛——
  打从有记忆开始,我从来不曾以如此亲近的角度看过脚下的土地。
  泛黄的砂土,托着大大小小的黒褐石头,挡在眼前;我的每一寸肌肤,真实地感受着从土地里传来的粗糙与温热。
  好奇特的感觉,从未体会过的。
  可是,片刻的疑惑与兴奋瞬时便被无比的讶异所替代。
  撑起身体,我坐了起来。
  压在手掌下的几块石子硌得我生疼。
  赶紧收回手来,轻轻地揉着。
  啊?!
  手?!
  当意识到眼前的不是我细长柔美的树枝,而是两只活生生的人类的手时,我方寸大乱。
  再低头,白净的肌肤,丰满的乳房,修长的四肢,女人专属的婀娜曲线在我身体的每一处延伸;微卷而浓密的墨绿长发,披散着,凌乱地拖曳在地上。
  天哪,我修*型了?
  不可能!一定是临死时产生的幻觉!
  猛然站起身来,我手足无措地打量着四周,试图找个理由让自己相信所看到的一切只是虚幻的景象。
  月色如水,山风阵阵,一切如故。
  依然是自己再熟悉不过的浮珑山,并无半分异样。
  “此山颇有灵气,我有意在此长留修行。”
  身后的声音淡定如昔,对我,不啻惊雷。
  回头,却被一片淡绿蒙了眼睛—— 一件好看的绿纱衣从天而降,温柔地包裹住我赤裸的身体。
  “赐你人型,一来不忍再见冤魂徒生,二来不想你不得善终。从此之后,你就跟在我身边做个侍女罢。”他的微笑,由始至终,一成不变。
  他就在我面前,不到一步的距离,额前的头发被他的气息轻轻拂动。
  错愕中,我仰脸看着高过我一头的他,哑巴一样张开口,却说不出半个字。
  “你的真身,凡人再也无法看到,浮珑山上再不会有庇佑苍生的神树。往后,每一年的今天,你都要回到你的真身里去,十二个时辰方能离开。切记!”转过脸,他看着我的“真身”—— 一棵已经没有任何特别之处的树,慎重地告诫。
  我信了,我并非身在幻境。
  “你……是谁?”终于问出了第一句话,以全新的身份。
  “你有名字吗?”他不回答,反问我。
  名字?我摇头。这个东西我从不需要。
  “没有?!”他双眉微憷,似在沉思。
  很快,他舒展眉头,看定我:“以后就叫你裟椤吧。”
  裟椤……裟椤……
  我在心里重复着这两个字,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听来真觉得奇怪。
  不过,我喜欢。
  他圆了我的梦想,还给了我名字。
  一夜之间,我竟收获了如此大的奇迹。
  “你是谁?”在我还能压下心头狂喜的时候,我又问了一次。
  “天帝座前,四方水君,子淼。”
  四方水君?是个怎样的神仙?普通小仙还是位高权重?可惜,我对天界之事知之甚少。他如此简单明了的回答,给我凭添了不少疑问。
  “呵呵,别发楞了。随我来吧,以后同我一道修行,争取早日在天界长生录注上名号得成正果,别枉费了一身灵气。” 他如长者般和蔼地摸了摸我的头,起步往山颠的另一端走去。
  修行?长生录?
  我不能完全领会他的意思,只明白一点——他是对我好的。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抬起了脚,迈出了我梦寐以求的第一步,带着满心的欢欣与憧憬,随他而去。

  《忘川》
  “要拿到它,你就得先找到她。”
  “我知道她在哪里。也知道该怎么做。”
  “那你为何还不走?”
  “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的想法,却根本不阻止,甚至连一句规劝都没有的家伙。”
  “嗯,更正一下,是老家伙。”
  东海,某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岛上,有个名为“遗珠”的山洞,名字是很美好的,但,它是个监狱。据说,此地无人值守,有进无出。
  冬耳盘腿坐在洞中那片悬浮空中的碧水前,不满地盯着这个矮小圆润得像一粒汤圆的老头,他的胡须那么长,长得都在他座下的三尺莲花里绕了几个圈儿,最后垂到花瓣外了。
  他的却是个老家伙了。额头上的无数道皱,都快叠一块儿了,牙也没了,撑不起两片嘴唇,只好整天瘪着,说话时,眼皮都懒得打开,总是眯着,让人怀疑他是再说话还是在说梦话。
  他是遗珠洞里的囚犯。
  关了多少年?为什么被关?什么来历?恐怕连资历最老的东海老龙王都不知道。
  当一个人被遗忘太久时,他的存在便与时间融成了一体,不着痕迹地流动,不会惊动任何人。
  他似乎很享受这样的“被遗忘”。
  当冬耳还是个孩子时,偷跑出去游玩的她,被遗珠洞里飘出来的香气吸引,她跑进去,看到这个坐在莲花里的老头,正捧着一只砂锅,悠哉地喝着汤,他身下的莲花,漂浮在一片流动于空中的水上,清澈通透,绿波轻摇。
  她嘴馋,想飞到老头面前看他喝了什么汤,可是,怎么也飞不进那片绿水之上。
  温柔的水,牢笼般不允许任何人接近。
  冬耳却成了遗珠洞里的常客,她喜欢听里头的“囚犯”——这个身高不超过两尺半的小老头说故事,更喜欢他把各种新奇但美味的食谱教给她,回去依样画葫芦,做出来的必然是佳肴中的佳肴。
  越长大,冬耳越觉得他是她见过的,最博学也最有趣的老家伙。
  “好吧,我走了。”冬耳站起身,绿水印在她浅金色的眸子里,“这一走,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嗯,这是你的选择。”老头永远都是不睁眼的,轻描淡写地应着她。
  “在我离开之前,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被关在这里?”她许久前就问过,但老家伙总用她还太小,说了也不明白这样的话搪塞过去。
  “好吧。”老头咳嗽几声,说:“因为嘛,我没有答出一个问题。”
  “世上还有你答不出的问题?”她不信,“是什么?”
  “我答不出来我是喜欢吃清蒸排骨,还是喜欢吃红烧排骨。”他慢悠悠地回答。
  冬耳笑弯了腰。她会信才怪。
  老头也呵呵地笑,胖胖短短的手指下意识地*着他常年捧在怀里的一个白玉瓷盘,盘底上,开着一枝栩栩如生的并蒂莲。
  “知道你是不信的,小丫头。”他笑得胡子都飘了起来,“可是,是真的呢。”
  “我要走了。”冬耳转身。
  “丫头。”他睁开了眼,“当你做不出选择的时候,答案就不问自明了。”
  冬耳回过头,满心的问号几乎滴到了水里。
  “我不懂。”她第一次见老头子睁眼,第一次听到他说这样晦涩不明的话。
  “凡是做不出选择的人,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顿了顿,“只爱自己。”
  说完,他又闭上了眼,懒懒道:“洞口那株三叶草下,有个锦囊,你拿走吧。不到不得不看的时候,不要看。走吧,不要再与我说话,我累了,要睡觉。”
  好吧,她知道这老头的脾气,说不讲话了,那是死也不会再开口。
  冬耳走到洞口,见到那株四季常绿的三叶草,一个绣工精致的锦囊,系着根红色的绳,静静躺在那片绿色之间。
  进来的时候,明明是没有的。
  她是拾起锦囊,却不小心在锦囊的另一面发现一排小字——某某工艺品公司荣誉出品。
  这,显然是外头的,准确说是人界的东西。
  他是囚犯呀,与世隔绝,怎么会......
  冬耳跑回去,举着锦囊问他:“这里是监牢,你是囚犯,不但出不去,甚至会隔绝一切法术到达外界,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家伙不睁眼,呼噜声绵绵长长。
  “还是......”冬儿一皱眉头,“这里根本就关不住你?”
  呼噜声像是在唱歌。
  “如果这样,为什么你还要留在这里?”她不管,大声问。
  “因为,我想不出释放自己的理由。”
  他瘪了瘪自己已经很瘪的嘴,继续睡。
  冬耳不甘心地在他面前站了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
  洞口外头,是一片红得浓淡相宜,镶着金线的晚霞,这个时候的东海,像个经了沧桑过了风浪,从洞悉一切人情世故的波澜曲折里,提炼出一种宁静祥和的老者,一眼看去,跳动过速的心,都一下子稳住了。
  冬耳爱这片海水,喜欢这样怔怔地看着它。
  千百年来,一直陪伴她的,也只有这片海。
  她要找的人,在海的另一边。
  夕阳渐移,像只手温柔地抚过冬耳的身体。
  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在洞口的地面上,成了一条蜿蜒的龙。
  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我在时间里漂流了成千上万年,无数的人在我的生命里来来去去,有些人我永远记不住,有些人,永远忘不了。
  我在浮珑山上跟花草鸟兽做过伴,也在人世间跟各样的人类或妖怪经历过悲喜苦乐;我当过那个懵懵懂懂的小侍女,也当过那个风光无限的老板娘;我恨过人,也被人恨过;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
  身为一只不老也不死的妖怪,我大概是活得太长了,长得没有办法去总结自己的生命,而我又这么懒,懒得去捡回遗忘的过往。
  所以,就这样吧,尽量快乐地活着。过去不能追回,未来不可掌控,索性将每个今天视如珍宝。这样就够了。
  这样简单的想法,在我结婚之后,更加明确深刻。
  不过,关于结婚这件事,我至今都还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真实感。
  飞机在云层里微微颠簸,我转过头,看身旁那个酣睡到流口水的男人,他的脸孔还是那么出众,放到哪里都不会被淹没半点光彩,哪怕是在这一脸憨容的睡眠下。千百年的时光,没有在他的容颜上留下任何不良的痕迹,我想,这并不是时间太眷顾他,而是他太藐视时间。这个男人,藐视了太多东西,冒犯他的妖魔,阻挠他的障碍,威吓他的危险,甚至他身为东海龙族应当遵守的“规矩”。
  从我认识敖炽的那天起,我就没有见过任何可以凌驾于它之上的事物,和人。哪怕他在一场对战中输了,输掉的也只是那一场仗,不是他这个人,那颗倔强高傲的头,是必然不肯低下的。
  我自认为没有他那么强硬霸气,但,我也从不肯轻易低下我的头。
  讨厌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彼此太相似;喜欢一个人,往往也是因为太相似。
  我“讨厌”了敖炽上千年,曾经,我是那么讨厌他把我抓到无望海时,那不可一世的姿态;讨厌他在我万念俱灰要放弃生命的时候*我在痛到骨髓的时光活下来;讨厌他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叨我,管束我,要我学习各样我毫无兴趣的法术;讨厌他孜孜不倦地学人类的样子,每年都要送我一枚戒指。
  而我最讨厌的是,他曾在我的生命里突然消失了二十年,为了他身为东海龙族所应承的“责任”,在完全没有告知我,甚至是故意欺瞒的情况下。
  那一年,他故意说了那过分的话,怒极的我,让他立刻滚。他第一次这么听话,真的滚了。一滚就是二十年,只留给我一个怎么也扔不掉,时刻栓在我手腕上的赤金纹龙平安扣。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连自己的思维行动都被人界那些俗气的道理影响了——见面又嫌,不见又念。真真是应了这俗话,我竟开始了一场近二十年的寻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发在这个世界了,不留给我半点蛛丝马迹。我走得有些累了,于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里,开了一家叫“不停”的小店,卖甜品,而光顾我的,除了人类,还有妖怪。他们不是来找我的麻烦,相反,是来寻求我的帮助。
  可我觉得,我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了不起的帮助,大不了是为他们沏上一杯先苦后甘的浮生茶,听他们将完一个故事而已。我从不认为他们会感谢我,因为我根本不认为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值得被感谢或者记住。
  但到了最后,当我遇到了真正的敌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时候,这些妖怪们,竟不约而同来到我身边,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关于当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劫数,我己经不太记得细节了,也从不跟人说起,无非是一场妒忌与一场执念惹出来的祸事。但,又应了“因祸得福”这样的俗话,那个滚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严峻威胁的关头毫无预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于是我才知道了,这又是一个俗气得像八点档肥皂剧一样的故事。
  离开我二十年,有苦衷,因为他是东海龙族,有守卫时间之轴,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奥特曼,要与一切破坏人类和平的怪兽殊死搏斗。他故意惹我生气,只因为他怕自己永远回不来,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让我憎恨他总比思念他好,起码,我不会惦记一个讨厌的人太久。
  连所谓的“苦心”,都这么单细胞跟孩子气,这就是我讨厌了那么久的男人。
  但最后的最后,这个在东海龙族里出了名的孽龙敖炽,跟我这个从浮珑山上下来的树妖老板娘,结了婚,在我们相识过后的第N个圣诞节时。
  我至今还记得,敖炽向我求婚时,我们的对话——
  我:给我三个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没人能要我了。第三,我爱你。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找到了可以停下来的地方。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关了店门,洗手作羹汤,嫁做它人妇。
  我知道,有人把我开店的这段经历,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还有那些光顾我的妖怪客人们的事迹,包括敖炽跟我经历过的那场浩劫,写成了一本叫做《浮生物语》的小说,听说销量还不错,我还打算有时间去拜访一下该书的作者,感谢她把我写得那么貌美如花,爱财如命。敖炽吵着要跟我一起去,他张牙舞爪地抱怨,说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写得不太充足,他要去*并威胁,要作者要么修改原文,要么重新写个续集,把他当作绝对男主角对待,让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种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当成神经病抓走。这般唯我独尊的自大心态,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变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们结婚已近两年。在我不做老板娘的这段时间,我们俩几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国家,我虽然不是人类,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与好奇,并不逊色于任何人。敖炽还是那个鬼样子,一会儿嘲笑我没见过大世面,看到纳斯卡高原上的地图就惊讶成那样;一会儿又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一边训斥大叫玉米棒的我吃相太难看,一边把带来的糖果大把大把地分给我们落脚的印第安村落里的孩子们。
  在罗马尼亚时,我们住进了吸血鬼开的旅馆,他又骂我不长心眼,好好的豪华饭店不肯去住,非要到乡间来住一家黑店,结果他不分青红皂白把吸血鬼们狠狠教训了一顿,差点现出原形烧了他们的店。后来我们才知道这群吸血鬼并不害人人家不过是正正经经做生意,偶尔配和当地旅游部门搞个COS秀,装成吸血鬼吓唬游客,搞搞气氛而已。道歉他自然是不肯的,拿钱倒是很大方,赔偿给吸血鬼们的医药费足够他们再开十家规模更大的旅店。
  而当我们流窜到百慕大时,我伟大的夫君又开始抱怨海风太讨厌,紫外线太强烈,早晚会把我晒成个黑面鬼,要是我变丑了,他就不要我了。他一边抱怨,一边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不动声色地解决了好几只用歌声诱拐人类灵魂的海魅,悄悄解除了一船乘客的危险。搞定之后,他又来骂我,说我哪里不好去,非要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百慕大。
  看吧,就是这样,敖炽这个男人,总是教训着,总是不耐烦着,总是叨叨着,有时我真会怀疑我嫁的不是东海那条孽龙,而是著名的啰唆帝唐三藏。你能想象一个当年可以对我武力相向,暴戾如刀锋一样的“恶徒”,身上竟然也藏着这么婆妈这么割裂的一面么?我是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的,而且我将这种不适应归结于新婚综合症,虽然我跟他认识了这么久,但现在。一段加诸在我们彼此间的崭新关系,不过还在蹒跚学步。
  我们本质上早就习惯了“一个人”,而一旦跨入了“婚姻”这玩意儿,任何事便都要乘以二了。我跟敖炽,尚需时间去习惯。
  但,尽管他抱怨,尽管他啰嗦,可是这两年来,不论我们去了哪里,不论他表现得有多么不情愿,可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他一定会陪我去,只要是我想吃的东西,不管是在地球的那个犄角旮旯,他都会弄来。
  结婚之后,他一直有个习惯,睡觉时一定要抓着我的受。
  他说,等哪天抓着你的手像我的手抓住你自己的手时,说明我们之间之剩亲情了。
  他白眼一翻,说,这样说明,你已经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想扔都扔不掉了。
  肉麻的歪理,他还能说的振振有词。
  “我只是不想一醒过来,却发现你不见了。”说完歪理后,他含糊地说了这句话,便把头深深埋在枕头里, 鼾声如雷去了。
  发不了了,吧邮箱给我,发你邮箱里去追问904431587@qq.com

追答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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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哪期不记得了,你可以在贴吧里看下面是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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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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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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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4:03

《水祭》随刊附送
《忘川》外传
《树妖》...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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