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热点 新车 试驾评测 养车用车 车型库

在上海对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不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06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5

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只要按照劳动者2008.1.1后的本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任何合同)需要双方都有签订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法律法规也不会作强制性要求。只是在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双方都愿意续订劳动合同,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决定,单位没有决定权。追答上海市高级人民* 上海市人保局关于适用《劳动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沪高法[2009]73号) 
四、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个问题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以上“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是指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愿续签,那么就不存在第三次续订合同,这个条件也就不成立了。只有双方都愿意续签,那么才存在第三次续订合同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6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其中并没有说,第三次签订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除外,所以应该一视同仁。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建议还是签吧,避免用工风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6

哪个地方性规定也不能对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签第三次劳动合同就是违反劳动法,需要双倍经济补偿。
地方性法规可以做补充,但是肯定不能出现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条款,否则就是无效。追问谢谢!现在我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到9月15号到期了。公司已在9月12号给我书面不续签的通知。接下来我该怎么做?谢谢

追答对方不续签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一年工龄经济补偿是一个月的工资,双倍就是两个月。
协商未果,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7

合同到期可以终止不续签,但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7

北京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上述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追问北京和上海一样吗?如果一样,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怎么办?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