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0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5
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只要按照劳动者2008.1.1后的本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任何合同)需要双方都有签订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法律法规也不会作强制性要求。只是在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双方都愿意续订劳动合同,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决定,单位没有决定权。追答上海市高级人民* 上海市人保局关于适用《劳动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沪高法[2009]73号)
四、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个问题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以上“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是指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愿续签,那么就不存在第三次续订合同,这个条件也就不成立了。只有双方都愿意续签,那么才存在第三次续订合同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6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其中并没有说,第三次签订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除外,所以应该一视同仁。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建议还是签吧,避免用工风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6
哪个地方性规定也不能对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签第三次劳动合同就是违反劳动法,需要双倍经济补偿。
地方性法规可以做补充,但是肯定不能出现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条款,否则就是无效。追问谢谢!现在我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到9月15号到期了。公司已在9月12号给我书面不续签的通知。接下来我该怎么做?谢谢
追答对方不续签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一年工龄经济补偿是一个月的工资,双倍就是两个月。
协商未果,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7
合同到期可以终止不续签,但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7
北京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上述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追问北京和上海一样吗?如果一样,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