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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不合理也不合法。春节国家法定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根据《劳动法》,安排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或依法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这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权利。不存在“上完三天三薪后欠公司一天班,需要之后补一天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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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补班不合理也不合法。
春节国家法定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合于在中国注册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也不例外。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必须按300%的日平均工资发放加班工资,即使有补休也应按该标准发放。周六、周日加班的按200%的日平均工资发放加班工资,如果有补休可不发放加班工资,这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权利。因此不存在“上完三天三薪后欠公司一天班,需要之后补一天班”的问题,这是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这样做,否则,就属于违法,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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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到春节三天法定假,规定是三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