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36
共5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23 18:15
审计,指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进行检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实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结果进行的监督。我国审计包括、地方以及行政单位预决算审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4:26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性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是一种、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实现机构目标。”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
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 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审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5:44
审计员的职能,由公司法做出规定,主要是证实、审核和纠正公司财务报表,保证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一系列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下面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规定:
①审计员必须审核和证明公司的财会账目是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作的;
②必须审核年度报告中是否包含法律所规定的情报以及对公司的事务是否给予虚假的介绍;
③必须查看公司的账本和会计报表并就全部必要的资料和情报向董事提出询问;
④对严重影响公司存在和发展的任何事项提出报告;
⑤必须核实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个公司可以有一至数名审计员,其任免权在股东大会,任期由公司法规定,可以连选连任。如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任命新的审计员,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该情况通知公司的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任命审计员来填补缺额。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罢免股东大会任命的审计员,并在必要时,任命新的审计员。
审计员权利:
通常由公司法规定审计员的如下最基本的权利,任何公司的内部细则都不得对其进行*:
①审计员有权在任何时候查看公司的账目、单据、合同、会议记录以及获得在他认为与其职务有关的一切情报;
②审计员有权参加任何股东会议并有权获得公司在册股东有权得到的所有通知。审计员还有权听取上述会议中有关公司的一切业务活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7:1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亲审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负责为审计局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重大项目稽查提供业务服务、业务咨询和智力支持。2.负责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重大项目稽查工作调研及相关课题的科研工作。3.承担*投资审计项目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4.负责为相关业务文书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数据统计、信息宣传等工作。5.承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亲,你好。如果对我的回答还满意,请你用您发财的小手给我个赞,非常感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9:10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性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员的工作内容:
1、审查企业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审计主管拟订审计计划或方案
2、负责完成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单项业务的审计工作
3、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案,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为企业运营提供增长服务
4、审查财务收支项目、费用开支与报销等工作
5、审查*、凭证、账册、报表的真实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
6、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做出单项审计评价意见
7、针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任何审计都具有三个基本要素: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一般情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
第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人(即财产所有者)提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托代管或经营者的责任和业绩。
为此,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活动,必须具有一定性,不受其审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干涉,这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的一个根本属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1:18
审计报告就这么几种,是有一定模式的。
会计上的计算方法都是一定的,不是会计想怎么算就怎么算的。
你说的欠人和人欠的是“应收应付”类,那是你们会计交替频繁,管理混乱,不重视财务才会这样
如果假账,审计能审得出来吗?——有些假帐是真实会计资料,假业务,只从书面看是查不出来的,象你门单位送礼给X500元,没票吧。但是单位也同意用打的的票500拿来抵了。这样只要单位不说审计是查不出来的。这打的票本来就合法也符合会计准则,但是你单位的账肯定是与事实不符。
对于经营的担保公司(对外审计)
“审计们真能从别人的财务报表上搞得清别人的状况?”那要看别人提供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如果对方提供的资料不全,隐匿资料,那三个经理就是神也难查,只能做出估计,就像你要做生意,首先做出估计,干这行业赚的可能性为90%,谁也不能肯定一定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