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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商标法中“他人已经使用”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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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5 11:06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的“他人已经使用”系主张权利的请求人的使用,原则上其他主体的商标使用行为不属于该条法律规定所指的使用行为,但在特定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在先使用行为宜视为在后成立公司的使用行为。
通常情况下,该条法律规定中的“他人已经使用”系主张权利的请求人的使用,原则上其他主体的商标使用行为不属于该条法律规定的在先使用。但对于已经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将其在先使用的商标投入在后开办的公司使用,并在保持了商标使用的商业外观的特定情况下,可以认定该个体工商户的使用行为构成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使用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5 12:24

就是该商标已被人注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5 13:58

别人已经注册了 你不能注册,未经允许,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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