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2:3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08
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要将员工不合格的情况告知员工。具体的辞退流程为:1、向劳动者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2、通知劳动者被辞退了;3、办理工作交接;4、办理社保转移手续;5、与员工结算试用期间的劳动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除实际工资外还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0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流程为:
1、向劳动者出具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2、通知劳动者被辞退了;
3、和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
4、把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保办理转移登记;
5、最好和劳动者结算工资就可以了。
另外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员工说明辞退的理由。
亲亲一定要向员工说明这个理由,因为如果是无缘无故辞退的话,就是没有理由的话,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