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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到底怎么样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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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54

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职工在获得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3个月以上后可以申请的保险待遇 ,其具体包含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三个方面。
  产假
产假指职业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其宗旨在于维持、恢复和增进受保产妇的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个人生活的能力 ,并使婴儿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 ,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 ,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1919年《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第一次对生育津贴作出了通用性的国际规范 ,1952年在对该公约的修订中 ,明确这是一项属于与收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 ,津贴不应低于原收入的2/3。2000年《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又提出 ,生育津贴应提高至妇女原先收入的全额。
  生育津贴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各国在制定生育津贴标准时 ,一般都采取较优惠的*。不少国家规定生育津贴相当于女性劳动者生育前原工资的100% ,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不低于原工资的2/3。
  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 ,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定期对孕妇进行体检 ,并提供从怀孕到分娩的一系列医疗服务 ,以了解孕妇身体健康状况和胎儿成长情况。
  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 ,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 ,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 ,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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