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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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57
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
一、申领条件2020年1月1日以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刹中的参保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魁冰圣办机构现场或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对累计参保缴费l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习月计发,累计参保缴费不满l年的按100元Z月计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失业保险金、化激基本医疗保脸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三,发放期限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月及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洲于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57
具体流程: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
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地方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访问各地的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失业金领取需要满足三个必要条件:
1、失业人员个人及单位依法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失业人员并非本人意愿导致中断就业;
3、失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满足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在当地社保相关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亲。线上支付宝:①首先在打开的支付宝主页面中,点击卡包--证件里点击社保卡--点击全国失业金申领--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最后在打开的页面中,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
线下:常见的机构有:各地人社局或*服务中心办理:
需要资料:①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②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原件);③银行卡、存折复印件;④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等材料。
感谢您的咨询,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58
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法规规定为准。
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5)医疗保险费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处提出书面申请;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管理处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凭缴费证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6)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处据实核定。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