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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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28 22:50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执行人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19:01
法律分析:1、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3、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3年。纳入期限届满以后,人民*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