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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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0 05:15
1999年9月13日,由国家*提出并组织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并定于2001年1月1日实施其中把计算机信息安全划分为了5个等级。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机通过隔离用户与数据,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它具有多种形式的控制能力,对用户实施访问控制,即为用户提供可行的手段,保护用户和用户组信息,避免其他用户对数据的非法读写与破坏。
折叠系统审计保护级
与用户自主保护级相比,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机实施了粒度更细的自主访问控制,它通过登录规程、审计安全性相关事件和隔离资源,使用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数据完整性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机通过自主完整性策略,阻止非授权用户修改或破坏敏感信息。
折叠安全标记保护级
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机具有系统审计保护级所有功能。此外,还提供有关安全策略模型、数据标记以及主体对客体强制访问控制的非形式化描述;具有准确地标记输出 信息的能力;消除通过测试发现的任何错误。
自主访问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定义和控制系统中命名用户对命名客体的访问。实施机制(例如:访问控制表)允许命名用户以用户和(或)用户组的身份规定并控制客体的共享;阻止非授权用户读取敏感信息。并控制访问权限扩散。没有存取权的用户只允许由授权用户指定对客体的访问权。阻止非授权用户读取敏感信息。
强制访问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机对所有主体及其所控制的客体(例如:进程、文件、段、设备)实施强制访问控制。为这些主体及客体指定敏感标记,这些标记是等级分类和非等级类别的组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机控制的所有主体对客体的访问应满足:仅当主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低于或等于客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使用身份和鉴别数据,鉴别用户的身份,并保证用户创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外部主体的安全级和授权受该用户的安全级和授权的控制。
身份鉴别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维护用户身份识别数据并确定用户访问权及授权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使用这些数据鉴别用户身份,,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能够使用用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数据完整性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通过自主和强制完整性策略,阻止非授权用户修改或破坏敏 感信息。在网络环境中,使用完整性敏感标记来确信信息在传送中未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