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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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03:28
摘要您满足以下条件可随迁:(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21子女随迁上海户口*您好,百度律临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满足以下条件可随迁:(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你好!昨天国家*说计划生育与入户脱钩是实吗?国家在逐步进行这项*,但最近没有新的进展我家孩子12周岁!生父上海戸口;因计划生育处罚过!一直迁不了不知何时能开放这个您可以问一下当地派出所的,问下现在可不可以改户口孩子与母亲一戸在浙江;母亲病重;如母亲没了!孩子按现在*也不能随父迁吗?可以的,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或母亲任意一人的关健孩子是违反计划生育*09年生的根据目前上海市*的户口管理办法,违反计划生育*无法迁移户口帮您查了,现在上海是不能转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