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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在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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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00

在域外形成的证据要经过公证。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但如果其所在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该证据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对于用于国际流通的商业票据、我国驻外使领馆取得的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没有异议的证据材料,则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00

在国内使用都是需要进行公证认证的
也就是大使馆认证,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馆或者是总领馆的领事认证后,在中国使用,才具有真实的域外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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