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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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6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证据的收集可以自行保存好自己手上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等,也可以向同事收集相关证人证言或向向工商部门获取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职工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发生争议,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或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都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当事人有权提起仲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