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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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13
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等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表。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13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此规定,符合本地区低收入标准的住房困难户,且具备本地区城镇户口的家庭,可以申请经适房。由于全国各个地区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户的认定标准并不一致,所以申请人是否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应该去当地房管部门或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咨询详细标准和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