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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商业银行(Jinhua City Commercial Bank)是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12月挂牌开业,在金华市本级及义乌、永康、东阳、兰溪、浦江、武义设有营业网点52家。 从2010年6月10日起,金华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金华银行。
拓展资料
金华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在金华、衢州两地(市)设有营业网点53家。
成立10多年来,金华银行在金华*、市*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秉承“开拓、稳健、务实、高效”的企业精神,坚持“立足地方、支持中小、服务市民、回报社会”的经营宗旨,借助浙中地区独特的地缘经济优势,依托完善的一级法人*和灵活的决策机制,在金融改革的大潮中崛起奋进,充分发挥决策链条短、经营机制活、办事效率高的优势,不断进行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积极为地方中小企业、重点工程、高新产业、市民等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先后开办库存商品质押贷款、设备按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个人展业循环贷款、标准厂房按揭贷款、旧村改造配套贷款等30多项信贷产品;还建立了以代收、代付、代售业务为主的代理业务体系,为市民量身定制了“薪经济”、“新生活”、“星商务”等多个金融服务“套餐”和20多项个人金融服务产品,为区域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一家资本充足、资产质量优良、管理规范的现代商业银行。
展望未来,金华银行将继续坚定市场定位,发挥优势,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不断开拓创新,全力打造成为一流的区域精品强行。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