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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如果需要用的话也是用逗号。
一般情况下,请示、会议通知等公文需要“联系方式”;
位置在正文、附件之间,并且要在前面空2个汉字;
联系人、固定电话、email之 间用逗号;
如有多个联系人,联系人之间用分号,最后1个联系人后用句号;
建议格式如下:
1个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可省略),email。
多个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人1,固定电话,手机(可省略),email;
联系人2,固定电话,手机(可省略),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