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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转给儿子不过户,写协议进行公证,有法律效果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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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3 06:35

房子如果是赠与的,可以进行公证,但不过户存在风险,因此最好还是办理过户。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携带相关材料,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材料都交给房产局的话,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扩展资料: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3 06:35

会的,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当以过户为准。
除了法律规定的判决和继承意外其他的都必须过户。
如果赠与没过户算实际没有发生赠与情况。
法律虽然说公正赠与不可撤销,但是与物权法有冲突,最后认可很难说。
我倾向于赠与不成立。
像你这样的情况可以办理公正遗嘱的形式,这样就不会发生他后妈与他之间的纠纷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3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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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是一定有法律意义的。

提问你好!请问夫妻两方离婚,父亲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8岁的儿子,只办理赔予协议公证,不办理过户手续,有法律效果吗?

回答有的,因为孩子才8岁,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后面孩子长大了就可以的。

提问请问,该房子购买时248万元,如今还有94万元,男方不还房贷了,剩下的女方来还,万一以后卖房子,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女方可以保存好自己的还款信息,以后方便维权

提问请问如果赠予后,男方用房产证抵押贷款,孩子如何维权?

回答房产证上面不是孩子的名字吗

提问不是孩子的名字,父亲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办理了房产赠予公证,请问孩子如何维权?

回答那公证过也是算 ,是合法途径进行的,

提问请问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时,房贷一方多付,分割财产时,是平均分,还是按实际付款比例分割?

回答夫妻财产分割有比例的,一般有以下几点:(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

提问好的,谢谢你了!

回答那您没有疑问的话呢,这边就祝您这个问题后续处理顺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3 06:36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屋产权证》。本人认为,公证处公证只是证明协议的真实性,但并不能对抗《房屋产权证》。否则,在房屋转让中只要双方签订协议,然后进行公证就可以了。从房地产登记的作用上看,《房屋产权证》才是房屋所有人的合法凭证。不变更《房屋产权证》的所有人,法律上只认定房屋还是原所有人的,并没有发生赠予情形。其次,房子转给儿子,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予关系,只需缴纳契税(4%)和工本费就可以办理。第三,办理《房地产产权证》只要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就可以了。希望本人的回答能给您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3 06:37

1、爸爸将房产给儿子,首先要看这套房子还有无其他共有人,如果有,爸爸不能单独处分;
2、如果爸爸有的处分权,与儿子签署协议赠与给儿子,但赠与合同需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故应当去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仅仅是考虑将来爸爸去世了,房子要留给儿子一人,防止其他人索要的话,不用采用提问里谈到的方式,直接由爸爸办理一份遗嘱公证即可,这份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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