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热点 新车 试驾评测 养车用车 车型库

刑法的效力范围与刑法的适用范围是不是差不多的意恩?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一为刑法的空间效力,二为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空间
1、 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
(1) 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
① 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除外"包括:
Ⅰ享有外交特权和赦免权的外国人――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Ⅱ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对本法变通或补充。
Ⅲ刑事特别法另有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
Ⅳ、澳门特别行政区――只有两种情况适用本法: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
②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属中国领域。(外国驻华使馆原则上也属中国领域)
③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即可。
(2) 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之罪)
①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律适用。
②其他人,原则上适用,但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3)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
①原则上不适用,但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的,可以适用。
②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
(4)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
① 对国际犯罪,在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② 经过外国审判的,仍然可以追究,但在外国已受到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2、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①生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明示废止。
②失效时间:默示废止,新法代替旧法。
③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取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