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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之内没坏是可以退货的,这好像是那边的法律规定。我了解到那些假商家是加入了旅游局的,是里面的会员,所以他们是那边默许的存在,但你仍然可以为自己维权,我们团里就有人退了,听说如果他不给你退,你告到旅游局,他们商家的会员分就会被扣,扣多了就不是旅游局会员了,也就是不能接待*游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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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须先对电讯商直接投诉,若超过6周问题未能解决,方能向计划提出申请。请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am-12:30pm,1:30pm-5pm)致电 2180 9521 与通讯办职员联络,或于网上下载“顾客资料表格”并将填妥表格传真至 2180 9520 或电邮至 ccss@ofca.gov.hk。你亦可经通讯办的网站提交表格。得到并填妥你“顾客申请表格”和“顾客同意表格”,交回调解服务中心,并缴付申请费港币100元,申请费将不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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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解方式协助解决消费者与其电讯服务供货商一些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计划提供的调解服务会由曾受训的调解员处理。调解员会以电话或会面的方式,了解顾客与电讯商的争议点、理据及诉求,协助双方商议并拟订解决方案,从而就解决全部或部分争议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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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八大权益:满足基本需要;获得安全保障;取得正确资料;自由选择;发表意见;获得公正的赔偿;接受消费者教育;享有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的环境。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交易,和店方交涉不果,消费者便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协会以调停人的身份处理消费者投诉,协助商户及投诉人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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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关处举报并备案,证据最好能在时就交给海关处,因为那边备案后如果真的调查后发现商户有问题会向你请求提供证据,这边走的可能是法律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