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0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4:57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税率1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4:57
如果确认是个人合理自用物品且不属于个人*携带进境的物品,不需要缴纳货物进口关税和进口*,但是行邮物品好像有行邮税,并且9月份刚调整。
按照申报条件来看,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商品进境就需要申报的,涉及税款了。按照你说的价格,如果海关查的严格,可能征税,如果管的松点,就不一定了,呵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4:57
个人物品进口也是要缴税的 现在税款起征点有原来的500调整到了5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4:58
国税总局有个最新规定,物品超过50美元的就要缴税。
以上,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4:59
你采购的设备,就算用的是法国配件,也是你的供应商进口的,而不是你自己进口,你是从他们手里买进来的。
所以这百分之三十只是该法国设备与供应商自产设备的成本差价,与你公司基本无关。至少在税上与你们没有什么关系。
补充:运费和保险费按照一个什么税种的规定应该是百分之十,你照百分之十算的话好像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