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2:44
山东自1993年开始实行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3年之前,合同制职工基本为定额缴费,不申报、记录缴费基数。1993年至1999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93年128.2元/月、1994年157.4元/月、1995年220元/月、1996年253.75元/月、1997年280元/月、1998年303.35元/月、1999年320.35元/月。1993年至1997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2%,1998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4%,1999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5%。希望可以帮到您哦。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