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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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30 19:25
司法局内设科室及职能:
1、办公室,职能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信息调研、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办理*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法制股,职能职责:组织审核、清理、编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状况考评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信访工作;组织法律*理论调研;监督管理法律服务市场;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选任市级人民*人民监督员;
3、社区矫正管理股,职能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和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变更、异动、注销等的呈报工作;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指导司法鉴定人职业教育和职称评审工作;协助省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司法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
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综上所述,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的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五十三条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及其工作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任会议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