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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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5 12:29
是指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相关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福利费
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工资及附加费,公司各部门发生的工资及福利费用.福利费用如实列支,不超过应付职工薪酬14%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进行税务调整。
工会经费,公司按应付工资2%计提的工会活动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按应付工资的2.5%计提的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费用.开支的范围主要有培训教材费,师资费,外委培训费,培训教师以及外委培训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等,培训领用的消耗品和零配件等。
住房公积金 公司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是岗位技能工资,计提比例公司为10%,个人为10%(其中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5 12:29
三项经费指的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扣除工标准为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扣除标准为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扣除工标准为工资总额的2.5%。
1、三项经费计提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三项经费实际支出三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三项费用实际发生额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进行比较,按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和纳税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5 12:30
指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一、计提及税率
1、职工福利
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2、工会经费
单位承担部分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而个人缴纳计提部分则视公司是否成立工会来定。如果单位成立工会,作为会员,是要并交会费的 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不是会员不用交。单位未成立工会,则个人部分无需计提。
3、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年度提取比例在1.5%-8%范围内确定,具体比例由企业内部经营决策机构(如董事会等)确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会计分录
1、福利费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2、福利费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3、工会经费单位部分计提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实际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4、职工教育经费计提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福利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
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福利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5 12:31
(1)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内资企业可按照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并可税前列支,超过限额(14%、2%、1.5%)部分纳税调整。
(3)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其他应交款——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