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4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39
对于购房*遗失的处理流程为:
1、拿着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会存有购房*的底根;
2、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
3、由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40
购房*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凭有关购房时与房产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等把电子*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九条 印制*应当使用*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40
购房*丢失怎么补办,遇到以上两种情况,请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