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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子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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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8:55

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就可提取:买/建/翻建/大修住房;无房户支付超家庭收入规定比例房租;还房贷;户口迁出本市;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低保户或因病、事故致贫;死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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