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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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23
在2021年7月份,由于广州社保相关险种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21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8.63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506.38元。
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广州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47.06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74.44元,总计增加221.5元!
具体是哪个险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呢?我们来看看:
2021年7月起广州市社保调整了相关险种的缴费基数,具体情况如下:
● 失业保险:2100(不变)
● 工伤保险:2100(不变)
● 养老保险:3803上调为4588。↑
● 生育保险:6175上调为6757。↑
● 医疗保险:6175上调为6757。↑
● 重疾疾病:10292上调为11262。↑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23
2021年的最新基数是多少?
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补差呢?
答:山东省8月13日公布了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906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山东省确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月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份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月和3746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的月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执行。
【来源:日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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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24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2021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开始调整,各地已经发布社保缴费基数和标准,由于每个地区规定不同,大家可以到各地社保官网进行查询。
拓展资料: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决定的,计算用人单位以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保基数有上限和下限,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决定。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实际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实际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按照实际情况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实际缴费基数。
综合情况来讲,社保缴费基数跟工资有很大的关联,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额越多。 山东省8月13日公布了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906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山东省确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月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份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月和3746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的月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25
2021年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低于6116元的60%(3669.6),按3669.6元申报社保。标准为: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低于6116元的60%(3669.6),按3669.6元申报,高于3669.6元的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申报,超过300%的系统会自动取上限18348元。
比如公司小王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3500元,2021年度社保缴费工资按3669.6元申报(单位不主动申报的,系统也会自动按最低缴费基数调整);小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20000元,2021年度社保缴费工资按20000元申报,系统自动默认缴费基数为18348元。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继续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基准费率的50%征收。
扩展资料:
2021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确因2020年度职工年终奖或绩效工资发放滞后等事由未能及时申报的,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补申报。
并按照年度基数标准办理2021年1月、2月差额基数补缴,免收滞纳金。逾期补申报的,办理差额基数补缴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0日。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海南企业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20日日截止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新闻-海南企业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2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