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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护理学会学会章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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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3:36

山东省护理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 本学会中文名及英文缩写:山东省护理学会(SDNA)。

2. 作为学术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社团,本学会是山东省科协的一部分,连接护理科技工作者,致力于护理科技事业的发展。

3. 本学会宗旨:团结科技工作者,遵守法律,弘扬医学道德,开展学术交流,提升科技水平,促进健康教育,维护会员权益,服务社会和现代化建设。

4. 主管单位与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山东省科协,登记山东省民政厅,挂靠山东省卫生厅,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6. 业务涵盖学术交流、出版物制作、继续教育、科普宣传、国际交流、评选奖励、反映意见、开展委托工作等。

第三章 会员

7.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护理专业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工作者等,单位会员为相关行业单位。

8-9.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选举权、优先参与活动、获取学术资源、履行职责和缴纳会费等。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14-25. 本学会设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规定了各类负责人的条件、任期、职责和选举程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30-38. 本学会的经费来源、收支管理、财务监督和财产处理均有明确规定,确保合法、透明。

第六章 章程修改

39-40. 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机构核准。

第七章 终止程序

41-45. 本学会在终止时,需清理资产并用于与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46-48. 章程最后修订日期和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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