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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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23:45
一部法律一般情况下在全国经过三读就会通过,但是《物权法》经过12 年的酝酿和“八读”才最后“强行”通过,其社会阻力如此之大,可见中国经济改革和社会转轨是非之多。它的通过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四次思想的开始
《物权法》的高票通过是历史性的,也是性的历史。它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了一向受到批判和歧视的私有财产和私营经济的市场主体地位。它是对十四大确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进一步完善。它是WTO 规定的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 )对国内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现和保护。这是中国渐进式改革在上的质的飞跃。
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