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3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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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06:42
如果判处缓刑的话被宣告缓刑的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法规,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进行汇报自己的活动范围和情况,如果有离开自己的所居住的省市的话,需要向考察机关报备如果批准的话才可以出省。
一、缓刑监管规定需要注意什么
缓刑期间,被宣告缓刑的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管;(2)按照考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的会客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的批准。
二、缓刑的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己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刑的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根据《刑法》第73条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判决生效之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判决确定之日前,犯罪分子羁押的日期不折抵缓刑考验期限。经过一审、二审的案子,缓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判决后仍在羁押,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二审判决生效后再交由缓刑执行部门考或者取保候审,待二审判决生效后再交由缓刑执行部门考察。实践中缓刑的考验期限起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从判决生效时起算。这种观点认为,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因为“确定”的意思就是不可更改,而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才是不可更改的,所以缓刑考验期应从判决生效时起算。
2、从宣判时起算。这种观点认为,判决一-经宣判,其内容就已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能更改,故从宣判之日,缓刑考验期就已确定,排除了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可以体现判决的严肃性和确定性。
3、从交付执行时起算。这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缓刑是刑罚的执行方式,所以缓刑考验期应从交付考察机关之日起算。同时认为,从交付执行时计算,也有利于维护缓刑的监督规定被缓刑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需要配合监管部门的管理。如果需要出省的话需要向监管部门申请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