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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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1:03
遭遇交通事故不要慌,先和对方有理有据的进行协商,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医疗费及受害者康复状况进行计算。1、医疗费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身伤害的,在受害人接受医院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所花费的必要支出均需要进行赔偿,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可以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残疾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一次支付性伤残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2:2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进口药不赔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3:55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解决方式如下: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申请司法确认。
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