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2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13:01
1,按照会计上权责发生制原则,负担上月已付的保险费,应当计入本月费用中的“管理费用--保险费”。 2,负担上月已付的保险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待摊费用
3,新会计准则已经取消“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意味着可以不作待摊和预提,而直接记“管理费用”。 但从会计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来看,似乎有点不合理,然而新准则未对此作任何说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13:01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