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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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3 16:40
参考一下北京市的做法。
北京市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今年起,本市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保待遇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将首次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进行。
2010年起,本市对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采取了资格认证方式,居住国外和外埠人员需要出示有关材料进行认证。为方便参保者,增加认证真实可靠性,从今年起,本市将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据介绍,2013年12月31日(含)前按月领取本市社保待遇非本市户籍或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均须参加2014年度的异地资格认证。
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收到参保地寄发的“网上认证表”,居住地尚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将收到“回寄认证表”。领取待遇人员在收到认证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乡)社保所进行资格认证。
通过网上认证方式办理,“网上认证表”由认证地留存,认证结果通过网上传回本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认证手续,领取待遇人员须于7月31日前将盖有协助认证机构公章和本人签字的“回寄认证表”装入回邮信封寄回所在单位。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领取待遇人员,其居住地社保所在接到本人或亲属提出的上门认证申请后,将提供上门服务。
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在逾期两个月后暂停支付其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