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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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17:14
中药材的产地环境与药材的质量、产量密切相关。中药的活性成分大多是基因在一定条件下的表达产物,即次生代谢产物,它与遗传基因有关,对环境也有相当大的依赖性,因此必须重视生产基地和生态环境的选择。中药材生产基地的选择与建设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区域性原则
植物的地理分布既表现在地球上的空间分布,也显示其种群发生、发展与分布的时间概念。当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与某种植物的生态习性相匹配时,其分布区域就是生态适宜区的范围,分布区域中心,耐性限度处于最适范围,即生态最适区。在生产布局中,可通过对*因子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来确定药用植物的最适宜区域。只有在这一区域建立药材产地才是合理的,这也是强调发展地产药材,尤其是地道药材的原因。所谓地道药材是指具有特有种质、特定的产区和一定的生产或加工技术生产出的中药材,其中地理因素十分重要。如引种外地种类,应考察原产地的环境条件,如纬度、海拔、气候(温度、降水、日照)、土壤等,应用气候相似论原理,尽量满足其固有的习性要求。确定产地还应作历史考证,如是否地道药材,有无民间种植历史,质量有无变化,当地群众积累的经验等等。
药用植物的活性成分可能是在正常发育条件下产生的,有些是在胁迫条件下产生和积累的,如银杏最适宜的生长发育环境并非黄酮类化合物积累的最适环境,而在次适宜环境下生长的银杏,黄酮积累较多,这说明植物生长发育的适宜环境条件与次生代谢产物的积累并不一定是平行的。所以在选择药材产地时,除应考虑适宜性外,还应分析研究药材产地与活性成分积累的关系。传统地道产地中药材的药效作用,从中医药理论角度看是其全部活性组分的综合效应。故作异地质量对比时,不能仅以个别成分为指标,而应以其指纹图谱为基础判断产地适宜性。
2.安全性原则
即要求药材不受污染。药材生产地区无污染源,空气、土壤、水源应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以保证生产的药材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指标。有些药材原产地可能发生多种变化,如生态环境、气候条件的变化。这些变化往往比较缓慢,不易为人察觉,但对药用植物的生长却有影响。有的由于人为因素,如落后的耕作制度,无节制的施用化肥及农药,工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地方自然灾害连年发生,或者是生物疫区等,这些地区都不适宜生产优质药材,应废弃而另行选址。
3.可操作性原则
中药材生产基地既要求优越的自然环境,也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包括当地人文状况、经济状况、投资环境以及交通、供水、动力、通讯、治安等方面。通常比较贫困、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群众种植药材的积极性高,如果当地*支持,善于组织群众,药材生产企业予以投资建设药材生产基地,不仅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农民的脱贫致富也会起重要作用。为了保证药材原料的供应,避免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和无收,生产企业应在不同地区建立若干个基地,并应适当储备一些原料药材,以备急需。生产基地的建设与规模应考虑市场需求,首先是满足本企业需要,也可与有关企业建立原料互补合同,多生产优质药材以供应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