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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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17:27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x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x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x0dx0a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17:28
**北京公积金可以在河北买房**。
河北省已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